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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1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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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池办发〔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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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

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驻池有关单位:

《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9



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以打造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促进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努力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出贡献。

——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着眼林业多功能的发挥,充分释放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

——造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试验区。坚持生态共建、绿色共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与公众共同参与的林业生态治理体系。坚持以林为主、系统治理,优化森林布局和结构,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创新山区、丘陵和平原等各种生态类型系统的治理模式,实现城乡一体、山水同治、田湖共修、兴林富民、绿色发展。

——打造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作用,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生态廊道,构筑长江岸线(池州段)森林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绿色发展美丽长三角贡献池州力量。

2025年,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完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覆盖率超过60%,湿地保护率超过52%,活立木蓄积量达300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3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长江大保护综合治理示范点

1. 长江岸线(池州段)生态修复与绿化提升工程

工作目标:在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沿江绿化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长江岸线(池州段)生态修复和绿化提升工程,构筑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和经济增长极。

主要措施:一是调查研究,摸清现状。对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沿江绿化情况进行摸底研判,制定池州段岸线绿化提升方案。二是科学规划,新造补植。加强规划设计,落实长效管理养护机制,坚持“栽、管、护”相统一,提升绿化、美化和景观效果。三是重点攻坚,打造亮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挖掘沿岸线城镇、村庄绿化潜力,拓展绿化空间,进一步推进森林长廊建设。加强厂矿、码头绿化提升,选择适宜树种,开展生产作业区内“见缝插绿”,提高已建绿化管养水平。四是加强保护,实施修复。加强长江沿线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巩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单位监管,常态性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2. 升金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工作目标:强力推进升金湖生态环境整治,全力实施森林、湿地保护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推动构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典范,努力建成中国生态文明高地。

主要措施:一是聚焦问题整改。开展升金湖生态环境整治,核心区实现无网、无船、无人,水质断面达到监测验收标准。二是开展圩口统管。按照“管委会统一领导,管理处统一管理,公司统一经营,县区各负其责”的原则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圩口实行统一管理。三是严格执法巡查。排查整改各类环境问题,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取土、烧荒、捕捞等违法违规案件,杜绝问题反弹。四是实施生态修复。创新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开展升金湖流域水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区域水资源调控,加强湿地风险预警、应急与防治,强化生态保育,丰富生物多样性,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加强保护管理、科普宣教能力建设。五是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增加资金投入,扩大湿地面积,进一步提升升金湖湿地功能。

(二)打造林业投融资改革示范点

1.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工作目标:推进林业“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搭建森林资源管理、开发、运营平台,引入市场化资金和专业运营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促进林业分散资源规模化、长期收益短期化,发展完善林业治理体系,打通资源变资产、资源变资本通道,在东至县着力打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样板。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果,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集体林业,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在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和国家储备林、林区基础设施、林业保护设施建设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等重点领域依规探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吸引更多社会经营主体参与林业建设。

2. 实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制度

工作目标:对流转的林地经营权进行确权,为林地流转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提供权益证明,保护林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消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探索深化林权改革的新路径。

主要措施:一是推进“三权分置”政策落实。保障林地承包人和实际经营人的利益,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二是促进林地规范流转,提高林地经营水平。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林地资源向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大户适度集中,促进林业生产规模发展,增加林地流转后的生产投入,提高林地经营水平。三是实现林木依法采伐和抵押贷款融资功能。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权属证明、采伐审批、林权抵押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权益证明,提高工商资本进入发展林业生产领域积极性,为林业融资担保等提供合法有效凭证,拓宽涉林企业的融资渠道。

(三)打造森林旅游产业示范点

1. 推进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

工作目标:依托丰富的森林和湿地资源,不断丰富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品牌内涵,把森林旅游打造成为区域经济重要产业之一。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池州市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将森林旅游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各级林长制重点工作。二是启动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组建工作组,加快《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三是推进九华山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标准和南阳林场旅游发展的现实需要,构建森林休闲产品体系,明确项目开发重点,将以南阳林场为核心区的“九华山森林特色小镇”打造成在全国具有综合影响力的森林特色小镇。四是扩大旅游品牌影响力。组织森林旅游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搭建政策支持平台,扩大我市森林旅游产品国际国内品牌影响力,宣传推介我市森林旅游精品线路。

2. 推进森标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工作目标:推进全市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林区农民脱贫致富,擦亮森林标志产品品牌。

主要措施:一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池州市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启动首批国家森标产品申报认定工作。二是强化组织实施。筛选优势特色林产品骨干企业,申报试点建设西山焦枣、九华黄精、油用牡丹、茶叶、葛根等森标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森标产品申报标准积极培育新产品。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对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以奖代补,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四)打造“互联网+林业”改革示范点

1. 深化“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

工作目标:积极拓展和创新工作形式,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逐步实现网络植树实体化、实体植树基地化、基地建设公园化、公园发展主题化,着力打造“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全国示范基地和全省样板。

主要措施:一是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各级政府和绿化委员会承担义务植树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探索有效运行机制和政策保障途径,广泛组织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履行植树义务,共同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二是全面宣传、增强意识。加大全民义务植树法律法规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新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三是规划引领、项目支撑。科学布局义务植树基地,精心设计一批具有特色的公益性项目基地,确保义务植树活动有序健康持续开展。四是网络先行、基地跟进。采取网络平台建设先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跟进,实现义务植树基地共建共享共赢。抓好项目及公益捐款资金监管,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2. 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与生态公益林认养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认养活动,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与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

主要措施:一是打造认养平台。利用活立木测绘技术和林业数字化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认养活动。因树制宜、因地制宜确定认养费用标准,实行“一树一价”。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加认养活动。三是完善奖励政策。对认养捐资单位或个人分类实施奖励,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认养资金安全。

3. 建设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智慧林业建设,着力打造信息化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

主要措施:一是规范资料管理。建立“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对全市造林小班进行更新、整理和归类,纳入林长制资源档案管理。二是推进调度管理信息化。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信息纳入“一林一长”系统统一调度管理,护林队伍、护林员以及森林公安和治安民警的“一林一警”信息资料在平台实施统筹管理,形成部门协作、联动反应的快速执法机制。三是统筹加强科学保护管理。将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科技人员信息录入林长制“一林一技”科技专家人才库;将各地林业(湿地)发展规划、各类实施方案和支撑项目纳入“一林一策”管理系统整体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创建责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各级总林长对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负总责,各级林长履行各自职责,组织研究改革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发展重大问题。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统筹推进“五绿”任务,全面发力推深改革,多点突破做实创新,为全国林长制改革作出示范。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聚焦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要加大创建工作投入力度,整合水利、交通、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以及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市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分类分级指导,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三)完善要素支撑。林业部门要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谋划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预算内投资支持。财政部门要健全林业投入保障措施,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政策,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市财政设立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生态建设奖补资金,支持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金融监管部门要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做好林业信贷和保险等服务,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调查,完善林权登记、湿地确权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场部和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建设。科技、教育等部门要支持林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大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化思想认识,形成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参与。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传播载体及时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做法,放大创建效应,提高公众知晓率和认同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直线 4直线 2共池州市委办公 2019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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