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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调研组赴池州市开展《安徽省松材线虫病 防治办法》修改立法调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9-07-1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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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适应当前松材线虫病发生、发展的形势,适合松材线虫病防治的实际需要,省林业局对《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2019年7月11日-12日,省司法厅张书明处长,省林业局副调研员王长利、省林检局副调研员王学义、科长朋金和等一行赴池州市开展立法调研。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张世斌等参加调研。

省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青阳县陵阳镇和九华山风景区,现场查看枯死松树清理、伐桩处理、疫木除害处理和古松名松保护等情况,详细了解松材线虫病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在青阳县召开座谈会,市、县、区及九华山风景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森防检疫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乡镇、村、木材加工企业负责人代表参加座谈。与会人员汇报了多年来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强化政府责任、发挥相关部门及乡、村林长作用、本次立法修改急需解决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对防治办法草案部分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与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多年来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做法和成绩,但也客观存在很多困难,表示将认真研究、吸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推动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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