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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工作要求,现将我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9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8月16日-2019年8月23日,共7天) 向市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566-2812274 2812304)。
池州市林业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