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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林业科技创新支撑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09-0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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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部署要求,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努力实现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破示范区建设关键技术瓶颈

1.明确科技创新重点。围绕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目标定位和示范先行区重点任务,瞄准“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整合全省林业研发资源,在项目布局、课题立项、研发重点、集成配套、平台建设、示范应用等方面紧密协作、有机分工,加快补齐示范区建设的林业科技短板,不断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技术实现路径和科技支撑措施。

2.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调动政产学研用各方面创新要素,发挥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创新平台建设。整合优质科研资源,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创造有利条件,开展重点领域联合科技攻关,特别是要着力增强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筹建)、山核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加强黄山和大别山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沙河林木育种与黄山林木育种和森林培育长期科研基地建设,提升基础研究、野外观测和推广示范能力。加强创新平台监管,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和运行规范。鼓励申报新的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林业科技创新增长极。

3.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强化系统谋划,延伸创新链条,努力取得一批国内领先的林业科研成果。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保护与林长制改革综合效益研究,为示范区建设提供试验实证和数据支撑;开展我省乡土树种、特色品种、特色经济林等林木良种选育和扩繁、栽培技术研究,形成地域特色原创成果;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预警及防控、野生动植物与天然林保护、生物安全等技术研究,破解我省生态保护修复的技术难题;开展木本粮油优质高产技术、竹子与优质苗木花卉培育技术、林农林药林菌复合经营技术、林产品加工技术、林业智能化、森林康养、林业专用机械装备等技术研究,提升森林质量和产业效益。

二、提升示范区建设科技应用水平

4.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建立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平台,建立全省林业科技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全省先进适用科技成果遴选工作,定期发布一批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组织林业科研院所和有关高校汇集科技成果,加强成果供需对接。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受让、技术入股、有偿使用等方式,承接省内外林木良种和新品种、生态保护修复、培育经营、机械装备、加工利用等技术成果和研发专利的转化运用。强化各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力量协作,健全完善多方联动的林业科技转化推广体系。

5.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激发新型经营主体创新的内生动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紧密结合和有机融合,强化油茶、薄壳山核桃、香榧、麻栎、杨树、刺槐以及花卉等重点产业的技术支撑,构建林草种苗、特色资源培育、原料收储、制造加工、产品服务一体化的产业技术创新链;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林业企业,支持大别山特色山林资源保育与增值利用和刺槐产业等创新联盟发展,推进南陵凤丹、宁国山核桃、怀宁蓝莓等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新兴产业集群和新型业态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依托林长制与林业科技推广资金计划,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大力推广林业新技术、新品种和良种、新机械、新材料和先进经营管理方式。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完善林长责任区功能,开展全产业链增值增效技术集成与示范,建设一批高标准、高效益的林长科技示范区,每个市建立林长科技示范区3-5个,各示范先行区至少建立1个林长科技示范区。全面落实“一林一技”制度,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建立林业技术专家与示范基地、林业企业和林农之间的联系机制,开展定点技术服务。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科技帮扶力度,研发、推广适合农户个体经营的先进技术模式,助力林业脱贫攻坚。

6.加强标准示范应用。围绕创建示范区技术需求,及时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完善林业标准体系,鼓励各市和林业企业制订发布林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积极引导林业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和应用标准。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行动,推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按标准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加强各级各类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国家林草局林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合肥)的作用,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营造示范区建设良好创新环境

7.激发创新活力。加大国家、省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力度,完善林业科技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要关心爱护科技人才,倡导严谨求实、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增强敢为人先、大胆质疑的创新自信。充分调动和发挥林业科技人员工作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建设跨领域、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林业科技创新团队。推动研发机构实施林业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面向基层林业生产、管理和服务需求,培养多层次、复合型的技术人才。开展林业乡土专家评审和认定。建立培训提升长效机制,加大对国有林场、专业合作组织、涉林企业从业人员和林农的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林业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林木新品种应用后补助机制。

8.普及科学技术。依托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自然体验、产品展示、科技培训、实践体验和流动科普馆等多种类型的林草科普基地,组织开展林草科普特色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林草科普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林草科普基地定期向公众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草科普活动和基础设施投入。开展省级林业科普基地的认定。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将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林科院沙河基地、黄山市林科所、滁州市皇甫山国有林场等打造成全国林草科普知名基地,将“一日一技”打造成全国林草科普线上知名品牌。

四、强化示范区建设科技创新保障

9.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级林长的关键作用,将林业科技创新作为推进林长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并纳入各级林长制改革和林业工作的考核,持续跟踪问效。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科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创新机制,改善创新条件,切实把各项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稳定各级林业科技管理、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提升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

10.加大科技投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普及推广、标准化及主要科技指标纳入本地“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并通过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构建国家、地方、社会多元化的林业科技投入体系,确保林业科技投入持续增长。鼓励林业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引导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林业科技创新,推动林业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各级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支撑经费,组织实施示范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用于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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