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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林业碳汇开发在全市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

浏览次数: 作者:林改科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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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台县林业局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举行林业碳汇项目合作开发签约仪式,成功签订全市首例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合作合同。此次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的成功签约,使石台县成功开启了通过“卖空气”实现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是石台县利用市场机制拓展林业融资渠道的大胆探索。项目在既不影响林农、贫困群众正常管理和采伐林地的情况下,又增加林农、贫困群众的经济收入,是落实生态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林农和企业“共赢”的好机制。

近期,石台县林业碳汇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中,林业数据、碳汇项目档案已初步建立,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在石台县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双方签订林业数据《保密协议》,下一步石台县林业部门准备启动碳汇交易授权工作,林权授权资料正在逐步整理完善中;将加大对碳汇项目的宣传力度,同时配合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石台县子公司,落实人员和办公场所,做好林业碳汇项目中VER项目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设计、申报备案工作。

石台县近年来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大胆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既保护了“绿水青山”的完整性,又保障了“金山银山”的持续性,同时带动农户森林经营活力,助推生态扶贫。该县2018年年初聘请国内专业团队对林业碳汇可开发面积进行预评估测算;830号,县长章文静亲率招商团队赴广州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考察学习,完成碳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探讨和决策,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挂网公开招标比选和专家评审,最终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开发合作单位成交人资格,201912月,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碳汇合作开发项目正式启动。202061日石台县成立运营公司——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代表林权方开展谈判,招标、规划设计、资产管理、交易和收益分配等工作,碳汇项目设计需要的数据和图纸已提交至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数据。

据统计,石台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达128121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0%,其中有林地面积11541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2%,活力木蓄积量63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4.59%,林木绿化率达90.28%,是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根据专业团队测算,石台县林业可固碳量约为0.4-0.5/年亩,按照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市场价格测算,为林农增收近6元/年亩,碳汇项目将有效解决林业生产周期长、短期收益差的问题,有效实现林业生态功能的价值化,实现生态投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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