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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林业碳汇开发在全市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林长办 发布时间:2021-01-0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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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台县林业局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举行林业碳汇项目合作开发签约仪式,成功签订全市首例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合作合同。此次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的成功签约,使石台县成功开启了通过“卖空气”实现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是石台县利用市场机制拓展林业融资渠道的大胆探索。  

“碳汇”一词来源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签订的《京都议定书》,林业碳汇是一种以市场为手段的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全新的符合现代林业发展的森林经营模式,是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机制。开发林业碳汇项目,获得国家签发的经核证的减排量,继而通过销售给高能耗的控排企业获得减排收益,参与林业碳汇项目不改变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影响林权人的正常经营活动,林业碳汇项目“核证减排量”出售获得的实际纯收益,归参与项目的林权人共同所有。石台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是将丰富的森林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是落实生态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不影响林农、贫困群众正常管理和采伐林地的情况下,增加林农、贫困群众的经济收入,实现林农和企业“共赢”。

石台县近年来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大胆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既保护了“绿水青山”的完整性,又保障了“金山银山”的持续性,同时带动农户森林经营活力,助推生态扶贫。

石台县2018年年初聘请国内专业团队对林业碳汇可开发面积进行预评估测算;20188月,县长章文静率招商团队赴广州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考察学习,完成碳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探讨和决策,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挂网公开招标比选和专家评审,明确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合作单位成交人资格;201912月,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碳汇合作开发项目正式启动;20206月,成立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代表林权方开展谈判,招标、规划设计、资产管理、交易和收益分配等工作,向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碳汇项目相关资料。目前,石台县林业碳汇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中,林业数据、碳汇项目档案初步建立,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在石台县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双方签订林业数据《保密协议》。

下一步,石台县林业部门将启动碳汇交易授权,加大对碳汇项目的宣传力度,扶持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石台县子公司落实人员和办公场所,加快推进项目设计、申报、备案和VER项目的各项工作。

据统计,石台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128121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0%,有林地面积11541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2%,活力木蓄积量63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4.59%,林木绿化率达90.28%,是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根据专业团队测算,石台县林业可固碳量约为0.4-0.5/年亩,按照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市场价格测算,可为林农增收近16元/年亩,实现生态投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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