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关于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
调整情况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市级(含市辖区)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皖编办〔2020〕189号)和《关于全面推开市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池编办〔2020〕90号)通知要求,市林业局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省级指导目录为参考,经过集中会审、二次复审、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扎实开展了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类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的统一规范工作,现将《市林业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与我单位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812274;联系人:丁浩;通讯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百牙中路188号。
附件:1.市林业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
市林业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