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的通知》(林保函〔2022〕134号)的要求,依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大历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了大历山风景名胜区勘界工作,编制了《大历山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并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池州市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将《大历山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18956604861
邮箱:39032411@qq.com
附件:《大历山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
池州市林业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