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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四个强化”落实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措施

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6-08-1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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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非法采挖野生植物、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现象时有发生,县林业局高度重视,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整治活动,旨在保护县域内珍贵的自然遗产,优美的自然景观,丰富的自然资源,旨在传承我县本土的人文精神财富和自然资源财富,推进旅游生态资源、物种资源多样性和乡土珍稀树种资源的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顺利推进。为了抓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存龙为组长、主管森林公安局工作的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森林派出所、林业站、木竹检查站、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召开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动员会,会议布置安排了当前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全县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狠抓当前,切实抓好非法采挖野生植物、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有力的保护好我县动植物资源安全,有效的巩固好我县取得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为了使各基层单位能认真的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工作的落实,确实做到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打击到位,县林业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宣传,营建浓厚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氛围。

县林业局以宣传为切入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开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宣传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电视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政府网、青阳网上有信息,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加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处罚方面的宣传,发放致广大群众一封信8000份,明确了非法采挖、收购、经营野生植物(桩)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出售、收购、 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相关处罚规定。组织森林公安、林业站人员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送法到人等法制宣传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真正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性,在全社会营建浓厚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氛围。

三是强化督查,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苗木(树桩)生产经营企业和大户的普查,由县森林公安分局牵头,组织森林派出所、林业站对全县生产经营苗木(树桩)的企业或大户开展一次彻底的普查,对现存圃苗木(树桩)开展清理登记工作,分类建好管理台帐(电子台帐),做到普查不漏村、不漏户、不漏圃,做到登记品种、数量齐全、清楚,有利于下一步管理。开展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源头巡查,由各林业站安排护林员对全县山场开展巡查,杜绝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如映山红、红花木、枫香等各类树桩,从源头上保护好自然资源。特别是在周末、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在环九华山海拔较高的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上报森林公安机关严厉查处。近日,县林业局组织县林业有害生物防疫站、县森林公安分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蓉东分所共同对集市上贩卖野生动物开展了巡查,对相关案件进行了严肃的查处打击。

    四是强化联动,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积极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以全县各乡镇政府、林业各单位共同参与,广大林农群众积极配合的保护格局,发挥森林公安主力军的作用。以保护为目的,以打击为手段,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分子的目的。建立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依法保护,有序开发,永续利用。坚持区域联动,开展打击的同时加强与周边毗邻市县的联系,互通信息、协同作战,确保这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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