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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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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27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自然保护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01912月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增殖渔业。督察发现,20224月以来,安庆市宿松县违规在宿松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增殖渔业、实施养殖捕捞活动。池州市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也存在多处水产养殖。

二、整改实施主体

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安庆、池州、宿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黄山市委和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2.全面排查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水产养殖行为,并建立整改台账。停止违规水产养殖行为,依法依规拆除养殖设施。2025 年底前完成。(整改实施主体:池州市委、市政府)。

3.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违规增殖渔业排查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2026 6 月底前完成。(整改实施主体: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安庆、池州、宿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黄山市委和市政府)

四、目标任务

宿松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水产养殖全面清退。

五、完成时限

2026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池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全面开展升金湖自然保护区违规水产养殖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督察指出的升金湖缓冲区内也存在多处水产养殖问题,市林业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升金湖管理处,在升金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全面开展违规水产养殖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发现违规水产养殖问题19个,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对账整改、逐一销号。截至目前,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相关养殖行为已全面退出。

3.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违规增殖渔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督察指出的安庆市宿松县违规在宿松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增殖渔业、实施养殖捕捞活动,我市按照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违规增殖渔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发现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增殖渔业问题2个(均位于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并建立整改台账。截至目前,2个问题已按相关行业规范完善了增殖渔业实施方案、起捕方案及监管方案手续。同时强化技防监管,在两处点位安装2套日夜两用高清热成像监控探头,并接入贵池区长江禁捕视频调度指挥中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73日至20267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映。

监督电话:0551-62634389

电子邮箱:ahslyjz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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