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工程缴纳湿地恢复费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杜坞大桥拆除重建项目
缴纳标准:该工程永久占用安徽贵池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面积0.0327公顷(327平方米),按照200元每平方米标准,共缴纳湿地恢复费6.54万元。
征收主体:池州市林业局
缴费主体: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征收程序:2025年12月16日,该工程取得安徽省林业局行政许可决定书,2026年7月9日市林业局向缴费主体出具缴款通知书,2026年8月20日,缴费主体将湿地恢复费缴至池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8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池州市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2828110;邮箱:1020900242@qq.com;办公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188号。
池州市林业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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