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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林业局喜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5-01-16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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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文明委发出通知,我局喜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称号。这是我局在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森林城市”等多个“国字号”名片后,在连续五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基础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标志着池州林业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市林业局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精神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互为渗透,相互促进,有力推动了全市林业各项工作进程。

一是坚持以健全组织为基础,构建保障机制。我局进一步落实“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有关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形成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是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提升综合素质。通过抓班子建设、抓教育培训、抓主题活动等,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本领。

三是坚持以业务工作为立足,推进全市林业改革步伐。加大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力度,保障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顺利实施,加大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升金湖管理体制的创新工作。全市各项林业工作成效显著,在近期的冬至、元旦两节期间取得了持续高火险天气“零火情”的可喜成绩。

我局将继续立足于强化构建文明创建体系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展现林业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塑造林业行业的全新形象,进一步加快全市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创新林业发展步伐,续写全市林业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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