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在池州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市林业改革与发展,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要达到62%,林木绿化率达到70%,森林蓄积量达到3200万立方米;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共绿地达15平方米;初步建成覆盖面广、布局合理、结构完善、质量优良、功能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壮大林业产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林业综合产值达到150亿元,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协调共进,林业资源增长、财政增收、生态增优、林业增效、农民林业收入大幅度增长。
《意见》号召全市要切实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全力推进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湿地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坚持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加大林业资源开发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加速林业产业化进程;实施“万千百十”林业工程。积极培植、做大做强做优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支持林业园区和林产品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林产品加工及出口基地;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中幼林和低产林抚育改造,通过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经营培育,重点提升松、杉、阔叶树和竹林以及绿色长廊建设质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主体改革步伐,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巩固改革成果;大力推进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形成相互贯通、功能齐全的林业要素综合服务网络体系;积极探索林权流转的有效形式,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农民可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国有林场改革与管理,建立适应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大力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办林业;切实保障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改进采伐管理方式,简化采伐审批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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