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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传达“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6-01-0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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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4日上午,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迅速传达“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并布置近期工作任务。

2015年12月31日召开的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体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市委常委会向全委会的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报告,总结2015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报告评议一年来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动员全市上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汪局长要求干部职工们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二是抓好“全国森林生态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和电商交易平台落户站前区的大好时机,主动走出去招商,招有资金实力的央企、上市公司、知名名企,着力争取、谋划一批重点项目;三是提前部署明春植树造林工作,对完成造林整地任务的地块,积极开展督查指导,认真完善工程的作业设计,做好苗木调剂服务,为明春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做好准备;四是提前部署“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调度实现森林防火“零火情”。

《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由王文联副局长带领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汪局长在学习结束时强调:要真正把《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到湿地保护工作中去,认真履行林业部门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切实承担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任务,科学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湿地保护科研工作,尽快提高我市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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