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自然的馈赠,是前人留下的宝贵资源。在它们一圈圈的年轮里,述说着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铭刻着岁月的沧桑变化。它们用虬枝密叶构成一道道独特的风景,承载着一代代人对一方山水的乡愁情思。它们是活化石,是绿色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者。
据调查,池州市现有古树群落16处,三级以上保护古树48科93属141种3955株,其中树龄达1000年的青阳“檀公古树”入选“中国最美古树”,全省仅3棵古树获此殊荣(另外两棵分别为:黄山迎客松、砀山“梨树王”)。
长期以来,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多措并举留住乡愁情思。
一是挂牌管护。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档案,将3955株古树名木信息录入全国管理系统,对3955株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统一制作“身份证”,载明学名、科名、树龄、管理人、养护措施等信息,动态更新古树名木生长因子、保护现状。
二是专业养护。坚持专人、专款、专家、专档“四专”保护,每年投入1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古树名木资源调查、认定、保护、养护、抢救以及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每年聘请安徽农业大学、林业大学13余位教授对古树名木开展“巡诊”,出台古树名木认养细则,1018余株古树名木“老有所依”。
三是科学救护。开展170轮古树名木“健康检测”“专家会诊”,“一树一策”制定保护方案,逐树落实防虫、护坡、筑栏、修补、支撑等措施,延长古树寿命。对13种163株古树名木实施保护复壮工程,对树龄在300年以上的古树实施越冬期搭架保护,运用“古树受力检测系统”实时联网监测树干受压情况。
四是制度保护。修订出台《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名木定义、认定、养护、管理及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实行属地管理、分级保护,明确林业、交通等6部门保护管理责任,禁止砍伐、擅自移植、刻划、钉钉等损害古树名木行为。
五是宣传爱护。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举办古树名木科普讲座、摄影大赛、编印画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