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长制发展为抓手 加大我市资源管理力度
池州市林业局 王枞红 陈 胜
以林长制发展为抓手 加大资源管理力度,书写池州林业绿色发展新华章。“让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难题直接进入总林长视野,林长制给资源管理工作注入了生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管理;强化制度,不断加大资源管理力度。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加强《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无以复加的是全面推动林业资源保护,加快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系统的破坏往往不可逆转,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把保护森林、保护绿色资源、湿地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力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转型升级添加“绿色动力”。”形成全市上下的共同目标和共同遵循。
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林长制相当于将各级领导保护生态的职责细化为保护好每一寸绿色”。 去年以来,全市以林长制发展为抓手 加大资源管理力度。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生态强市”的发展目标,在全面加大资源管理力度的同时,抓好全市16个木材(竹)检查站的管理。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木材检查力度让当地48.37万林农“放下砍树斧,抬起种树锄”。使森林增长工程让池州绿起来富起来美起来。至2017年度,全市林业产值达291亿元,有各类森林生态旅游景点300余个,拥有国家级森林旅游地5处、省级8处,国有林场6家,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收入107亿元,带动其他产值311.5亿元。
围绕生态惠民、绿色富民目标。我市林业工作坚持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各地在充分发挥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带动的基础上,以政府主导、部门共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再次实施一系列市政造林绿化重点工程。至目前止,各级财政投入实施的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达106个,投资达6亿多元。青阳县、贵池区、东至县的部分公园、道路绿化等重点工程都已全面启动,全市处处呈现出整地造林忙的喜人场景。
强力推进依法治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促进资源管理日趋规范,森林资源面积与质量都出现上升态势,全市林业用地806.0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4.9%;森林覆盖率达59.75%;活力木蓄积量2928万立方米,绿化覆盖率64.52%,实现林业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林业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始终保持着绿水青山、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共进,实现了从生态保护到生态发展的“双赢”。推行林长制改革,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绿色池州美好家园提供制度保障。
“推行林长制改革,让林业治理体系出现新变化。 ”过去对林业资源管理存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弊端,管林、护林任务主要由林业部门一家管,乡村两级过去也只管森林防火。实施林长制后,林业资源由一个部门管变成党政领导一起管,由一家一户管变成全社会共同管,干部群众种树、护林和发展林业资源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用制度管人管事,是发挥林长制改革长效作用的必要途径。逐步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目前,正在加快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部门信息公开,是促进各级林长履职尽责的“制度利器”。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推进制度创新,激发各方参与热情,让广大城乡居民同美好环境融为一体,形成人人关心林业、人人护绿爱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依托经济杠杆,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科学营造高效经济林和林苗两用林等,建立高效林业示范基地。深入开展铁腕治矿、重拳治砂、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呵护好“山好水好”的特色资源。矿山复绿也是我市造林大军不可遗落的重点,结合矿山复绿,拓展石质山地造林空间,对矿山料场、坑口、石堂等矿山废弃地进行科学复垦,对适宜复垦为林地的,开展复垦造林,增加森林总量,搭建林权流转平台,激发林业活力———“名山、秀水、富硒土、好空气”是池州最大的资源优势,也是实现“弯道超车”的竞争优势。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同时进一步放大生态效益,努力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池州样板破好题、立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