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查处2018年林木种苗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案件的通知》(池林字[2018]55号)的文件要求,3月28日、4月18日池州市种苗站牵头分别对贵池区、东至县两地林木种苗进行了执法督察工作。
督查组一行人深入现场,实地查看了墩上街道办事处与梅龙街道办事处、东至县五龙庵生态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处,分别与林木种苗生产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交流,查看并询问了生产销售的林木种苗有无经营许可证、检疫证、产地标签等相关事项。 督查组强调,一是要严格落实林木种子“一签两证”制度,对不合格苗木坚决禁止出圃上山造林;二是加强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三是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3—5月期间,我站不定期开展造林苗木质量检查工作,配合查处林木种苗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