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青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县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全县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股权量化到户改革。全县有林地达到106.74万亩,公益林保护面积32.7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7.5%,森林蓄积量达到510万立方米,林业综合产值达到56亿元,实现全县林业增绿、增效、增收“三增”目标。
截至目前,青阳县政府在我市率先出台了《实施方案》,将有力推深做实青阳县林长制改革,为“活绿”、“用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了林业发展的活力。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青阳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