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樊泽明率队 方能斌出席汇报会
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即将开展的《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全市森林经营管理和森林保护工作的依法开展,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泽明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3月26日至29日,到东至县、青阳县和九华山风景区开展《森林法》《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副市长方能斌出席汇报会,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企业、造林现场、生态功能区、林权管理中心等,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详细检查了《森林法》和《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认真听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方能斌副市长在座谈上指出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林业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虚心接受,认真贯彻落实。围绕林业建设,要把握重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双增即林业增绿增效,加大力度,拓展绿化空间,尤其是抓好长江岸线绿化、“四旁四边”绿化,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生态复绿。一手抓双防即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要加大打击力度,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坚决遏制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巩固林业成果。
樊泽明副主任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贯彻实施《森林法》和《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取得的明显成效,并就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提出要求。樊泽明强调,要强化法治引领,切实加强林地管护工作,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护林体系,完善执法责任制,充实执法力量,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严惩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形成严格执法,依法造林、治林、管林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拓宽宣传途径,增强全民义务植树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造林、护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林业健康科学发展的法制环境。
这次检查采取市、县(区)联动的方式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实地检查东至县、青阳县和九华山,委托贵池区、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就地开展检查并报送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期间,市政府副秘书长鲍旭东全程参加检查,市林业局局长王枞红参加汇报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