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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池州市林业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0-05-05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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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林业局文件

 

池林字[2010]43

 

 

关于印发《池州市林业信息网和

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各科、室、站:

为进一步加强市林业局对外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及时充实和完善我市林业相关网站的内容,优化我市林业系统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经研究,制定了《池州市林业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报送工作,宣传林业方针政策,及时报道林业建设成就,不断提升林业系统行业形象。

特此通知。

 

附件:《池州市林业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池州市林业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

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

 

 

20104月)

 

 

池州市林业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是对外宣传我市林业工作的窗口,是教育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和基层林农林业技能的重要平台。为加强网站更新,提升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使网站能够全面、真实及时地反映和展示我市林业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现就网站信息报送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信息报送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实际,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为全市广大林业党员干部职工和林农群众服务。报送信息的内容应该突出宣传性、权威性、互动性和时效性,应紧紧围绕全市林业工作中心任务和林区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重点宣传党的林业路线、方针和政策法规,及时发布全市林业工作进展、经验和成果,及时将池州林业工作中的每一件大事和林区需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送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视野,从而扩大对池州林业工作的宣传,提高林业宣传整体水平。

二、信息报送内容及栏目分工

以市林业局办公室为主,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站分工负责。具体内容为:

(一)池州林业信息网

1.市林业局办公室:

负责日常维护,同时主要负责林业信息网中“图片新闻”、“林业要闻”、“行政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领导讲话”、“计划规划”、“政府采购”及“双拥创建”、“文明创建”等专栏信息更新。以及与办公室业务有关的其他栏目的信息更新。

2.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根据各地林业工作实际,将本地各类林业信息及时更新至林业信息网首页上“政策法规”、“政府公文”、“招商引资”、“生态旅游”、“县区动态”等栏目。并在市局办公室加设“县区风采”、“基层站所”、“国有场圃”、“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小栏目后,对以上栏目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3.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各科、室、站:

根据本机构、本科室业务实际,及时将业务信息及时更新至林业信息网首页上“政府公文”、“政策法规”、“林业技术”、“公示公告”等栏目。并及时更新林业信息网中其他与各科站室业务有关的栏目。(如主菜单“林业概况”、“造林绿化”、“生态保护”、“生态文化”、“林业产业”、“林业科技”下子菜单的内容)

(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池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

1.市林业局办公室:

负责日常维护,同时主要负责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公告和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信息更新。

2.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根据各地林业工作实际,将本地各类林业信息及时更新至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中“部门动态”、“政府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栏目。

3.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各科、站、室:

根据本机构、本科室业务实际,将业务信息及时更新至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中“部门动态”、“政府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招投标信息”、“林业技术标准及规程”等栏目。

三、信息报送要求

1.加强网站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站要指定一名政治可靠、作风过硬、文字功底好的同志为网站信息员,负责本地、本科室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要加强信息员的管理与培训,信息员岗位若有变动,要将新任信息员及时报知市林业局办公室。同时离岗老信息员要负责对新信息员的业务进行跟踪培训,确保“人换岗”信息工作“不断档”。   

2.建立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为了安全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林业工作信息,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查,保证做到向公众发布的新闻、信息不涉密、不泄密;报道信息实事求是,不夸大其辞,不无中生有。所有信息由各信息员填写《市林业系统信息发布审核单》后,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报送至以上两网站(见后附:《池州市林业系统网络信息发布安全、保密暂行规定》和《市林业系统信息发布审核单》)。信息传送至以上两网站后,即视为已经审核。

3.实行信息上报定期通报、奖励制度。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开发区农村工作局每向以上两网站分别上报各类信息不少于1条,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各科、室、站每向以上网站分别上报信息12条。信息上报情况将定期在全市林业系统进行通报。同时,定期组织对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

四、信息报送方式

1.信息员报送信息一律采用专用信息平台报送,由市林业局办公室向各地、各科室站授发布权。

2.信息应按照要求格式报送。文本文件用word格式;图片用JPG格式以附件的方式发送,同时配以文字信息。

附件1

 

池州市林业系统网络信息发布

安全、保密暂行规定

 

为加强我市林业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防止泄密和其他不良信息事件的发生,促进和保障池州林业信息网、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报送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池州市保密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市局和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主要领导为本局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信息工作的局领导为本局网络信息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发布信息的信息员(含市局各科室站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局、本科室站网络信息发布的安全、保密工作。市局设网络信息管理员12名,协助各地和各科室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安全、保密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网络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依据党和国家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本局信息管理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制度的具体实施;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单位网络安全问题,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网络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

3.组织对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及其他网络事故的查处工作,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二)网络信息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

1.督促本局信息员安全、快速、高质量地完成两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2.督促本局网络安全员、信息员网络信息管理和安全工作,随时监督和发现网络安全隐患,拟定加强和改进网络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局务会议和第一责任人报告;    

3.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网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贯彻措施,并组织落实。不断加强对网络信息员的业务培训。

(三)网络安全员、信息员职责:

1.安全、快速、高质量地向以上两网站发布信息;

2.接受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监督,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整改措施,保证本单位、本科室网络信息发布的安全有序;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网络安全知识。

(四)网络信息管理员职责:

1.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制度和信息发布安全;

2.及时浏览各地、各科室提交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纠正;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网络安全知识。

三、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上网信息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向两网站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传信息。不得传输任何非法、反动、色情及中伤、侮辱等侵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2.一切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不得在以上网站发布,并禁止通过互联网传送以上信息内容;

3.网络信息员不得将所掌握的后台信息发布系统用户名、口令等泄露给无关人员。确有必要,可将用户名和口令交由局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备份;

4.信息员不得在家中或在网吧等非办公场所使用用户名和口令登陆池州市林业信息网、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后台系统进行操作;

5.信息员要经常更改密码,防止泄密。

 

 

 

 

 

 

 

 

附件2

市林业系统信息发布审核单

报送科室: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文件

名称

 

发布

机关

发布

日期

分管领导

签字审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说明:以上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即可在池州市林业信息网、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上公开发布,请审核。

 

科站室负责人(签字)                     信息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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