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林业系统
林业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
池林字[2012]08号
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农村工作局,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市林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林业生态、产业建设,全力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各项林业重点工作,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根据《2011年度全市林业系统林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市林业局决定近期对全市林业系统2011年林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农村工作局,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
二、考核依据
1.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农村工作局年度林业工作考核依据为:《2011年度全市林业系统林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池林字[2011]96号)
2.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年度林业工作考核依据为:《2011年度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考核内容》(池林字[2011]97号)
三、考核程序
1.自查自评阶段
请被考核单位认真对照池林字[2011]96号、97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工作任务逐项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一式十五份,同时编写2011年度工作材料汇编一套,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送市林业局办公室。
2.考核阶段
自2月中旬开始(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市林业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全市林业系统201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各被考核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搞好自查工作。
2.各被考核单位要把本次考核作为总结经验、改进林业工作、提高业务水平、推进单位总体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通过考核迎检着力提升林业行业形象和干部队伍素质,从而进一步推进工作、激发干劲、提高效率,推动林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