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2011年度全市林业系统
先进个人的通知
池林字[2012]38号
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农村工作局、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2011年度全市林业系统林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池林字[2011]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林业系统评选表彰2011年度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范围:全市林业系统在职干部职工,重点是林业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及基层工作人员。
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先进个人26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局分配的先进个人名额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11年度全市林业系统林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贰份于
四、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经市局研究确定后,将在全市林业局长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 2011年度全市林业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 2011年度全市林业系统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先进个人名额(名) |
市林业局机关 |
4 |
贵池区林业局 |
5 |
东至县林业局 |
5 |
石台县林业局 |
4 |
青阳县林业局 |
5 |
九华山农村工作局 |
2 |
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 |
1 |
合 计 |
26 |
附件2:
2011年度全市林业系统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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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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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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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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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市 林 业 局 审 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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