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九华山、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县区林业局:
为加大和提升林业影响和宣传力度。经局领导同意。
一、对去年一年在各地报刊杂志发表宣传林业方面的稿件一经采纳,按去年池林字{2012}号文件规定予以兑现新闻奖励。(含报刊、电视、广播等)。
二、各县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将根据网站信息报送结果和综合考核各单位的得分情况,评选出林业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三、请各单位和个人于3月10日前将上稿情况报送到市林业局。
联系人:市林业局:陈 胜 :(传真0566 2812274 办公室5225979) 13625606026 邮箱:czslyjcs @sina.com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