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林业局!
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下达全市2011年林业生产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0-11-24 11:42
[字体:  ]
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农村工作局: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执行的第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强市”的目标,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根据省林计[2010]135号文件《关于下达全省2011年林业生产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市2011年林业生产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层层分解,落实任务
    各地要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营林绿化的积极性,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造林绿化各项任务。要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拓展面上造林绿化发展空间,将造林绿化向江河滩地、石质山地、交通沿线、农村四旁隙地延伸,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地要将造林计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和造林单位,落实到山头地块和造林小班,确保造林任务件件有落实。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林种树种机构,大力发展油茶、竹林和各种特色经济林,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管理机制,大力提升造林绿化质量。
    各地要认真执行《造林技术规程》、《造林作业设计规程》等规定,积极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升造林作业设计、造林施工、抚育管理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大户承包、反租倒包、联户入股等造林绿化新机制,鼓励营林公司、造林专业队实行专业化造林。加大造林作业设计、整地、苗木、造林等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造林施工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大力提升造林绿化质量。
    三、按时上报造林绿化信息,大力推广先进经验。
    各地要将造林绿化信息上报工作做为造林绿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总结当地的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造林绿化氛围。各地每星期二要及时向市局上报造林进度,每半月上报造林信息不少于两条,市局将统计各地造林信息情况,并在年终考核打分中作为一项重要依据。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