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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告捷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0-12-1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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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按照省厅、市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自2010年9月份下旬开始,我区开展了两个月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打击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运输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重点整治受到破坏的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药材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宾馆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
      为切实抓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区林业局充分发挥公安、林政、木检等部门的职责,协同作战,形成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犯罪的合力。通过二个多月的清理整顿,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破获特大刑事案件1起,查处行政案件二起,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打掉犯罪团伙1个,行政处罚2人,林政罚款2000元人民币,收缴野生动物336只(其中野生鸟类96只),收缴猎具7件(其中猎枪1支),收缴违法所得5000元人民币。
      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养殖场,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场所及窝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今后区林业执法部门将协同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管理,加大野生动物合法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唤醒广大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营造“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的贵池。(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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