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到来之前,为强化全区各镇街及责任单位的森林防火意识,落实预防措施,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贵池区林业局未雨绸缪,精心谋划,抓组织领导早部署、抓工程建设早防范、抓宣传教育早落实,扎实做好我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扎实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根据往年森林火灾的经验教训,我区把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作为一项长效治本的措施来抓。现已在杏花村、马牙、里山三个街道的火灾多发区,采取工程项目承包的方式、机械整地作业的方法,营造了22公里的生物防护林带。8月初,区防火指挥部下文要求各镇街在新的森林防火期到来之前,对辖区内成片巴茅山、大面积针叶纯林、城郊坟墓集中地以及火灾多发区的山场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动员新造林300亩以上大户,配套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同时要求与外县接壤相关镇街或旅游景区在交界处开设生物防火林带或防火隔离带。文件对按规定要求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防火隔离带的单位和个人,区林业局将给予技术上指导和物质上支持,防火林带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区林业局将按每公里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开设高标准防火隔离带的单位和个人,也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调控森林主伐作业期,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纵观近几年森林防火期,我区森林火灾大都是因炼山跑火而引发,负面影响很大。为解决森林主伐作业留下大量的梢头、枝叶,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隐患,以及受传统林业生产方式的影响,森林防火与造林炼山的矛盾,区林业部门要求各林业站站长、各地的分管镇长、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森林主伐作业设计应进一步细化,注重“采伐限额”的管理和伐后迹地的更新,在今后设计、审批林木主伐时,尽可能地安排林木经营者在5—9月份完成主伐作业,并于10月30前“计划清除”掉废梢、枝,以减小因炼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压力,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严管火源,计划炼山,强化安全意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春节’至‘清明’为全省森林防火戒严期。根据规定结合生产与生活需要,我区出台措施,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在非防火期炼山的,由用火的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签署意见,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在森林防火期确需用火的,由用火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村(居)审核,当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区防火办发放《生产用火许可证》,经批准同意用火的,同时必须有森林消防专业人员负责用火安全,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3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在森林防火戒严期,不经批准擅自违规用火的,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从重打击。
建设防火基础设施,降低人为用火风险。针对在“冬至、春节、清明”传统上坟祭祀的风俗习惯,尤其是近几年,上坟祭祀活动的人数以及购买香纸的物量愈来愈多,燃放的鞭炮愈来愈大的现象在当地短时间内难以转变,严重地威胁着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安全文明祭祀,降低森林火灾风险,我区号召当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坟山经营者出资,在坟墓集中地山脚合适的地方设置若干个焚烧池,并安排护林员引导祭祀者在坟上插标、供奉祭品,在山下焚烧池内烧纸、燃放鞭炮。并要求城郊结合部的杏花村、涓桥、清溪、里山、江口、马衙等镇街道,要在公墓山、坟墓相对集中地率先试行,其他单位和个人(如造林大户)都可借鉴和积极施行。
加强宣传和演练力度,提高全民防范意识。为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在防火期到来之前,我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登(播)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及有关责任的通告,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公民参与”的全民宣传格局,让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常识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进林区,切实提高全区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同时区森林消防专业队针对任务,强化训练,全力备战,经常性开展扑火综合演习,提高快速反应和扑救能力。(贵池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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