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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检查组来我区检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4-06-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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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20日,国家林业局驻合肥专员办潘虹处长、刘国荣副处长、省林业厅徐承奎副处长检查组一行,对我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贵池区检查期间,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听取贵池区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汇报,查看有关档案资料,收集了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建议。6月18日—19日,检查组先后对我区涓桥镇、梅村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四个基层村(居)实地走访检查。在涓桥镇紫岩村和联合村检查调研时,检查组详细询问了村干部及林农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对林业改革和林业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意见与建议;在梅村镇杨棚村、长山村,检查组就有关林木采伐、林业案件、森林防火、林改及林权纠纷调处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地了解,收集了林农有关意见和建议;在殷汇森林派出所,检查组召开了我区部分林业站长、木竹检查站站长、森林派出所所长、造林经营大户座谈会,检查组就国家林业局林资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的6号文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探讨,座谈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检查组逐一解惑,气氛相当热烈。

20日上午检查组召开了情况通报会。检查组指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贵池区政府重视、领导参与,成员单位配合密切,村民生态保护意识强,各级政府能够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程序到位,尤其是池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贵池区功不可没,在生态保护投入力度很大。通过检查,贵池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成绩优秀。存在问题:上级政府对下级考核重点突出不明显,考核重奖轻罚,整改结果不到位;成员单位参与度不高。希望我区今后工作中一要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努力探索和挖掘林业工作发展的潜力,促使该项工作向程序化、常态化推进;二要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提高操作性、科学性;三要加大投入;四要加大考核结果的应用;五要林权纠纷调处力度要加大,切实保障林农的利益。

贵池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不断提高认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深化林业改革,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现代林业”,全力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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