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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林权抵押贷款这个关键,不断将林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0-10-09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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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林权抵押贷款这个关键,不断将林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东至县于2009年底按期高质量的完成了全县292.1万亩集体林地的主体改革工作任务,今年以来,我县调整工作思路狠抓林权抵押贷款这个重点,不断把配套改革引向深入。

政府重视是前提。宣传指导服务林农到金融部门利用林权证申请抵押贷款,是服务“三农”,促进林农增收、林业增效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一项为基层群众服务、拓展工作层面的新课题。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东至县委、县政府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分管金融工作的吴东山副县长多次召集林业、金融等部门开会,县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规范指导这项工作

多部门协调沟通是基础。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主持下,县林业局及县金融办、人行、农行、农合行、中行、国元保险公司等金融及保险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沟通,就如何做好我县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进行会商。一是就信贷业务从政策、业务、规范服务层面达成一致,我县农行、农合行、中行表示将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申贷5万元以下,凭林权证免评估授信贷款,申贷5万元以上,认可林业部门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评估资质证书的单位出具的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报告;二是国元保险愿积极参与林业火灾和病虫害保险业务;三是林业部门本着服务林农、负责金融机构的双重义务,积极开展如下工作:积极申报贴息;尽快争取森林保险国家补贴;开展林权贷款林权证质押登记,做到一确认两承诺;尽快建立林权交易流转中心,帮助质押权人将失信的质押物高效流转。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工作是重点。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工作,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东至县在热情服务、创新机制、依法规范方面力求突破。一是大力宣传利用林权证抵押融资投入林业发展林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将林权证抵押贷款申请登记条件、办理程序、抵押林权的合规性、申请抵押登记的必备材料印成一次性告知单发放给林农,积极引导林农依法规范申请林权抵押贷款;二是咨询服务林农到位,积极指导林农与金融部门对接妥当,报请资质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完善林权抵押登记相关材料,申请登记材料符合规定的,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核登记;三是培育成立一家民营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规范调查评估程序和收费标准,在全市首创中介机构调查评估机制,确保森林资源调查评估真实、公平、公正。

完善相关制度和服务体制是关键。完善相关制度和服务体制是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关键,东至县积极探索适合本县林业改革发展的新路子。一是拟定了《东至县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将适时召开会议研究;二是强化林权保护,及时调处林权争议,维护林区秩序稳定,建立健全信访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引导林农通过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在林业局网站上专门开辟了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发布林权流转交易信息;四是依法规范开展林权流转管理和林权变更登记工作;五是用足用活财政支持支撑政策,积极申报林权证抵押贷款营造林财政贴息项目,争取把林业财政贴息政策用足用活;六是借机构改革之机,整合力量配置,强化服务职能。

目前,东至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各项工作正在扎实稳步开展,尤其森林资源资产(林权证)抵押登记工作已进入稳步实施阶段,据统计,全县申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林农及其他林权单位55家,评估价值8000余万元,到县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的有27家,抵押面积9640.4亩,评估价值5053.75万元,贷款金额1895万元。此举有效盘活了山场资源,有力促进了林地有序流转,整合了大量资金注入林业发展林业,也给林农带来了商机,林业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热情高涨,林业大户比比皆是,林业发展呈现出蓬勃生机。(东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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