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林业局与县工商局联手开展野生动物
保护管理执法检查活动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有效预防乱捕滥猎和无证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发生, 2010年12月8日清晨7时许,县林业局与县工商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前往县城的尧河、团结、西湖三个农贸市场和东流镇、胜利镇农贸市场、利民公司、沿升金湖周边饭店及水上排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分成两组,每到一处一组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张贴野生动物及候鸟保护通告,一组开展突击执法检查。本次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检查活动历时一天,共张贴保护候鸟通告200份,法制宣传讲座5场,听讲群众达2000人;执法检查组仅在尧河农贸市场查获无证经营利用省二级保护以下野生动物死体4只(小黄麂1只、山鸡3只),因违法收购情节轻微、数量较小,检查人员现场对非法收购经营利用商贩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死体依法没收全部深坑烧埋;在其他农贸市场、饭店及水上排挡均未发现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上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让林区和沿湖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的熟悉和理解,教育群众知法守法,增强了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坚决杜绝乱捕滥猎和无证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发生,依法查处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确保野生动物安全。(东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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