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十一五”营造林建设“硕果累累”
————东至县“十一五”营造林建设回顾
“十一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林业厅、池州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县林农及广大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县“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122443.2亩,其中林业重点工程造林62715.5亩,一般社会造林59727.7亩。五年来完成退耕还林造林44715.5亩,长防林13000亩,抑螺防病林5000亩。完成新封山育林372000亩。营造林工作发展迅猛,林种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林业产业蓬勃发展,林业年产值在2009年突破10亿元大关。今年11月22日,在全省召开“十一五”表彰大会上我县被省林业厅表彰为全省“十一五”造林工作先进单位。
回顾我县“十一五”的造林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植树造林工作,不断扩大森林资源
我县通过实施“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造林绿化以及世行贷款一、二、四期项目,德援项目,长防林项目,退耕还林项目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成片的荒山荒地已基本实现绿化,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日益减少。我们面对新形势,寻求新突破。一手抓现有森林资源的质量提升,一手抓森林面积的增长。通过封山育林、抚育间伐、幼林培育等措施促进现有林分的生长,提高单位林地面积的蓄积,提高林分的质量;加大对低质低效林分的改造力度,有效开发利用江、湖滩地资源,不断增加林地的面积。这些措施有效地提升了我县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我县森林覆盖率也由“十五”期末的53.8%提升到55.44%,林木蓄积量也由740万立方米提升到977万立方米。
二、创新机制,形成林业投资多元化格局
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林业的文件精神,结合县情林情,制订了一系列相关措施,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租赁、拍卖、承包、转让、合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林业开发,鼓励农村科技带头人、专业户投身林业生产经营。企业老总、个体工商户、外出务工人员租赁、承包土地造林现象层出不穷,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非公有制林业建设步伐加快,林业经营模式科学化,由过去部门办林业转变为社会办林业,大大提高了林业经营水平和林地产出率,为林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2006—2010年全县共造林122443.2亩,其中社会办林业造林达102842亩,将近2300户,我县社会办林业的比重已经达到了83.3%。
三、科学规划、集约经营,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十一五”期间我县确定重点发展以沿江圩区为主的杨树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以国有场圃、东流镇为主的花卉苗木基地,以泥溪、尧渡、香隅、张溪为主的毛竹基地和以官港、木塔、花园、昭潭等南部山区为主的杉木速丰林基地。历年的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布局围绕这四大工程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林业产业体系。同时注重引导群众发展油茶、毛竹、花卉苗木等经济效益高、能带动林农增收致富的特色林业。县林业局出台政策,油茶、毛竹新造林经验收合格,除优先安排项目并享受政策补助之外,县林业局从育林基金中拿出资金按每亩150元的标准另外予以补助。鼓励扶持花卉苗木经营户引进、发展红枫、红花继木、红果冬青等市场行情好、经济价值高的树种、品种,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造林的经济效益。
四、强化技术服务,确保造林质量
当前,林业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很多投资者是林业的外行,发展什么,怎么发展凭个人感觉或是跟着市场走,盲目性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加大投资风险甚至导致亏损,从而严重挫伤投资者参与林业开发建设的积极性,影响我县林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县一是强调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每一个小班都做到适地适树,力求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二是建立了森林质量提升杉木示范点,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点,同时扶持建立了一批林业科技示范户,示范带动周边群众。三是出台了《东至县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30亩以上小班由林业站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质量终身负责,把技术服务贯穿整地、调苗、栽植、抚育的各个环节,保护了社会各界人士投资林业的积极性,确保了我县造林的质量。
当前,林业发展的大环境十分有利。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责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林业“四个地位”和“四大使命”的精辟论断,将林业建设和造林绿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和省里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林惠林政策,林业投入大幅增加,这些都为我县的林业大发展、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让我们按照“总结前五年、展望后五年、开创新局面”的要求,振奋精神、精心谋划、踏实工作,为我县林业“十二五”再创新佳绩、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东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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