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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森林公安落实执法权办理第一案
2011年8月9日,东至县公安局尧渡派出所移送尧渡森林派出所一起涉林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刘某,采取“一女多嫁”方式,从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将同一山场林木多次出售给叶某、刘某、冯某等达十人次,骗取现金近九万元,该所按照省“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公〔2011〕21号)要求,受理此案,整个案件从受理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均在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管理系统上按流程操作。日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刘某合同诈骗案的成功查破,是我县在落实执法权限使用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管理系统办案的第一例,同时也为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在认真落实执法权限查办涉林刑事案件提供了经验。
(尧渡森林派出所供稿)
201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