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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政府依法取缔并拆毁非法烧制白炭炭窑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2-08-0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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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政府依法取缔并拆毁非法烧制白炭炭窑

 

87,东至县政府组织县政府办、林业局、公安局、龙泉镇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成立2个工作组,采取挖机拆毁方式,依法拆毁龙泉镇非法烧制白炭炭窑216门。至此,东至县龙泉镇非法烧制白炭行为全部清理结束。

烧制白炭消耗森林资源量大,产品价值低,同时也给当地林政资源管理带来极大混乱,不利于当地和周边地区森林资源有序健康发展,历来是东至县严禁生产企业。

东至县林业局根据当地老百姓的反应,自629日开始,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专案组进住龙泉镇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共涉及15户,总窑口216门,其中2户以停烧,主要坐落在龙泉镇园区狮子山、垅一带。由于当时许多窑口正在烧制白炭,温度太高,在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的情况下,及时下达了拆毁通知书,限87日全部拆毁,自己不拆毁的由县政府组织人员和机械工具进行拆毁。

龙泉镇非法烧制白炭炭窑的全部拆毁,极大的促进了当地及周边地区森林资源安全,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为构建和谐林区,生态林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东至县林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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