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至县尧渡镇林业站成功调处一起林权纠纷,历时30年之久的林权争议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尧渡镇东山村滴水组村民陈某,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自家房屋侧面山场脚下,开荒了一块菜地,并在菜地边栽了几棵果树。去年,本组村民刘某向陈某提出要在此山场连片发展果园,收回陈某所开荒的菜地。理由是这块山场(含陈某开荒的菜地)权属自己。陈某却认为,我在自家房前屋后开点荒种点地很正常,何况已经30多年了,当初你为何不阻此?现在地种肥了,树长大了,你说要就要,没有那么便宜的事,坚决不同意砍倒果树,让出菜地。因此,双方多次发生口角之争。
经村两委多次调解,陈某终于同意砍果树让菜地,但却提出了两点要求。要求刘某给他家车辆出入留出一定宽度的道路;另外在山的边缘处开垦一块菜地,方便他家种点小菜。但是,刘某却坚决不同意陈某的要求,理由是自家的山场面积,绝对不会让出的。并一纸来信到镇,要求依照山场林地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裁决。
该镇林业站接到刘某的来信后,立即组织人员到东山村了解情况。通过走访调查和取证,山场确属刘某所有,陈某30年前开荒种地也属实。由于,过去山场多,又不值钱,刘某一家对山场也就持无所谓的态度。近几年,随着县城的不断扩展,位于城郊的东山村被列入了县城规划区之内,而且水泥路修到了滴水组,砂石路通到了滴水岩的山顶,过去的不毛之地,如今却成了香饽饽。刘某当然不会放弃这样的发展机遇,他要将临近县城的自家山场一分一厘地收回来,以发展观光果园。
该镇林业站在全面了解情况后,接连几天到刘某和陈某家做工作,与他们讲政策、讲法规、讲情理。陈某终于答应无条件的砍果树让菜地,便于刘某山场整体开发。刘某也表示让出一定宽度的道路,便于车辆通行;同时,在自家的山边开垦了一块荒地,让于陈某有生之年种菜。两家终于握手言欢,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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