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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走林权“彻底改革”之路实现林业发展“四转变”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6-0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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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至县于2007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至目前主体改革已基本结束,全县分山到户率90.5  %,林权证发放率97.4 %,林权配套改革正加紧推进。从“砍山”向“植树”转变。通过落实自留山、责任山及“谁造谁有”等政策,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几年来,全县累计荒山造林15万多亩。从“微利”向“增收”转变。流转林地2万亩,通过林权抵押、小额林农贴息贷款等方式,引导林农多种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从“纷争”向“和谐”转变。以林改为契机,大力宣传林改法规政策,帮助林农解疑释惑,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334起。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改进服务方式,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 22 家,并成立森林资产评估3家、林权抵押贷款6家等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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