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对无证加工经营企业清理整顿成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实现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近日,东至县林业局下发《关于加强对木材切片、木屑加工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要求各林业站、森林派出所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对属地内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切片、木屑等加工经营企业进行随时巡查、严格监管;提高认识,把监管工作作为近期中心工作抓紧抓实;要强化责任,把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各木竹检查站要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的监管,对该县范围内现阶段生产运输的切片、木屑产品一律采取没收处理;对无证运输的大柴一律采取没收处理。森林资源管理稽查大队要适时开展各环节督查和巡查,同时包括对所属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通知强调了责任追究和巡查报告制度。指出对非法生产行为未上报且未及时得到制止,经查属实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对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县林业局将酌情扣减巡查监管工作补助经费。林业站和森林派出所要共同建立报告制度,于每工作日下午5时前报告当天巡查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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