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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彰显民生情怀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1-07-01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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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阳林业在寻求新的突破。在实现林业富民、惠民的进程中,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林业扶持政策,坚持从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入手,全力开展“三农”工作,实现农村经济大发展和农民利益大提高。
近日,木镇镇新竹村造林大户苏阳志凭借林改后颁发的两张267亩山场的林权证,在青阳县农村合作银行顺利贷款30万元,今年租赁承包山场完成造林256亩,目前已完成造林上千亩。
      在青阳县以此受益的不仅仅是苏阳志一个人,而是更多的林农群众。该县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中,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小额林农信用贷款等业务,先后与县农业银行、县农村合作银行、县邮储银行联合建立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机制,有效拓宽了山区群众发展林业融资渠道,破解了林农造林资金困难和不足问题,目前,全县林权抵押贷款34宗,抵押面积13904亩,评估资金6794万元,抵押贷款2110万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了新的体制机制,激发了林农发展林业的动力,激发了林业发展的活力。该县参加林改的山场面积83.5万亩,涉及22万农业人口,是实现农村、农民最大利益的重新调整。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谋划开展了这场“第三次土地改革”,通过“高位推动,政策引导、部门服务和村组操作”,稳步推进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 落实处置权, 确保收益权为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全县已完成勘界面积82.2万亩,已完成发证面积79.5万亩,发证率达到96.7%。并稳步推进了林权抵押等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通过这几年的改革发展,该县林业经济正以一日千里,蓬勃向上的趋势向前发展,从林产工业企业到林业产业基地,再到林业综合经济发展;从高效速生丰产林到经济林基地,再到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无不出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2010年实现全县林业总产值10.6亿元。这一时期,林业被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有效破解了林业体制、机制不活的束缚,极大的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发展林业的热情空前高涨。“还山于民”、“还利于民”,手持林权证的农民,获得了林地生产经营权,“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一时间,由“要我造林”转变成“我要造林”,掀起了全民造林的热潮。近年,全县发展造林大户500余户,造林10万余亩,是青阳林业集约化水平全面提高,造林成果全面巩固时期。通过山场流转,盘活了林地资源,林农从中得到丰厚的山场流转收入,流转后的山场获得重新造林经营,提高了林地生产能力,涌现出乔木吴五九绿化公司营造的万亩皖南植物科技园、木镇朱长根2000亩桂花苗木园和苏阳志千亩造林等造林大户典型。
      林改促进了农民经营思想的转变,一家一户怎样利用资源发展林业经济,缩短林业生产周期,化解森林资源生态性、公益性与农民利用林地发展林业经济的矛盾,实现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型。发展林下养殖、种植,发展林药、林菌,发展生态旅游、休闲产业,发展林业综合经营、复合经营,已成为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有效渠道。以皖南土鸡产业化协会为龙头的林下养殖业,去年年产值达到2.86亿元,直接带动就业4800人,辐射带动就业40000多人。全县林下种植业发展也初具规模,各类中药材作物累计近8000亩,年产值6000余万元。 同时,走生态建设产业化和产业建设生态生态化的路子,依托森林资源生态优势建立齐春生态庄园、德福山庄、梅岭山庄等特色旅游服务生态庄园、“森林旅游人家”、“农家乐”90多家,去年实现森林旅游产值8000万元。
      跟着龙头企业发展,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解决了一家一户不能解决的资金、技术、销售等困难。近几年,全县发展组建各类绿化苗木盆景协会、竹产业协会、木竹加工、森林经营、林下养殖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含协会)22个,吸纳会员8000余户,经营林地面积超过20万亩,提高了林农组织化程度,搭建了林农与企业、林农与市场生产、经营纽带和桥梁。以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为带动,在全县建成了新河竹业、永红木业、秋田木业、国兴木业、益森木业等123家木竹加工企业,通过规模木竹加工企业的发展,加大了对木竹原材料的需求,在限额采伐管理制度下,无形中提高了木竹原材料的价格,在青阳木竹原材料供不应求,商家直接到林户家进货,木竹原材料价格一路飚升,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木竹加工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民工进厂务工,在杜村乡有一句流传在群众中的俗话“要挣钱,进秋田”,普通的农民工进场一个月可挣工资2000余元,全县木竹加工企业容纳了上万人进厂,解决了农民工就业难问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解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向良性方向流转,实现了农村经济大发展和农民增收大提高。目前,我县已建成“全国绿色小康村”1个,“全省绿色小康村”9个,“全市绿色小康村”11个;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6068元,其中来自林业收入达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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