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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森林公安局陵阳森林派出所全面强化涉林纠纷调处工作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7-0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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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切实提高森林公安机关驾驭林区治安局势能力,陵阳森林派出所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多措并举,强化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取得良好实效。 

一、抓苗头,强化纠纷信息收集。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主动与党委政府沟通,依托司法所、法庭、林业站、村委会、村小组等基层组织,建立纠纷信息员,积极收集和排摸林区不稳定因素,发现苗头,及时反馈,把涉林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抓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针对当前进入盛夏、多雨季节,积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涉林矛盾纠纷进行登记、汇总,逐一落实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对林区情况做到“三个清楚”,即易发生的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底数清楚;易激化纠纷的事件和主要环节清楚;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清楚。对调解不了或应由有关部门处理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三、抓调解,有效防止纠纷激化。一是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协调解决林权纠纷,确保林区治安稳定;二是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防汛工作,有效化解灾区受损纠纷,协调处理林农、林企和个体投资者林木损失,防止矛盾纠纷扩大;三是结合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三查三述三评”工作,切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保林区和谐稳定。6月底以来,我所先后接到四起林业纠纷的报警,全体民警克服困难、冒酷暑,远赴浙江,多方协调,将这四起涉林纠纷予以了妥善处理。

 四、抓宣传,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采取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强化《信访条例》及森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同时注重把调解工作过程当作法律政策宣传过程,有效地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预防,切实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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