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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阳森林派出所: 开展纪律作风自查,树森警新形象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12-0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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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森林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工作,12月4日,陵阳森林派出所召开专题所务会,组织全体民警积极开展学习讨论。

会上,曹华敏所长带领全体民警重温学习了“三项纪律”、“五条禁令”和《青阳县林业局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定和通知,通过讲解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所负责人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用思想引导行动。全体民警要深刻领悟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等规定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仅直接关系到森林公安队伍的形象,也关系到森林公安能否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二、坚持群众路线,牢记工作使命。全体民警要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思想,坚决杜绝面对群众“冷、硬、横、推”的不作为和慢作为,做到对群众热情有礼,扎根群众,服务群众。

三、严抓警容警纪,加强教育整改。警容是人民警察形象的体现,全体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警姿的得体,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四、严格执行警规,确保令行禁止。全体民警应当毫不动摇的落实从严治警,自觉的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决的遵守不酗酒滋事、携枪饮酒、到娱乐场所等相关规定,坚定不移的刹风整纪。

五、杜绝酒驾,严格管理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借用挪用;由专人负责出车登记,保证记录的及时、准确;实行一车一卡,严查公卡私用;杜绝酒驾,遵守交规,落实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全体民警自觉接受上级机关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也要做到相互监督;落实追责制度,做到“一岗双责”。

全体民警将“三项纪律”、“五条禁令”作为激励自己的动力,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大力推进陵阳森林派出所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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