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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建立“四大体系”,加快林下经济发展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4-04-16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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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我县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循环经济的要求,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完善配套体系、突出特色优势、强化市场导向,着力推动林下经济互促联动发展同时,我县建立“四大体系”,不断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目前,我县林下经济进入了发展有基地、管理有经验、技术有保障、销售有市场的良性运行轨道。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林业改革发展办公室,建立健全了林权交易中心、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办公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中心、林权纠纷调处中心和林业咨询中心等机构。

二是建立政策引导体系。制定了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多种形式的林下经济类型,着力推广林花、林茶、林笋、林药、林禽、林牧、林游等适合青阳实际的林下经济模式,着力推进花卉苗木、药材、毛竹、林下养殖、森林旅游五大类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力争到2016年,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规模达到30万亩,林下经济产值在2012年基础上翻一番,直接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林农人均收入翻一番;力争创建10个林下经济示范点、2个现代林业示范园,发展5家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发展40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

三是优化科技服务体系。以科技服务引领林下经济发展,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讲给农民听、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不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相关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加强指导服务,推广普及林下种植、养殖技术知识;组织林业大村、大户外出学习先进地区兴林致富的好经验和好举措;县林业局通过选派业务骨干到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造林大户、种养殖大户挂职,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四是创新资金投入体系。建立健全了政府扶助、信贷融资、农民自筹“三位一体”的资金投入模式。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下养殖大户等林下经济示范点进行重点帮扶,优先安排林业贴息贷款和林业工程项目;在农民自筹资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金融机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林业大户以及生态农庄业主发展的新举措,引导政策性银行增加对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的中长期贷款,进一步完善林业投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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