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11时许,陵阳森林派出所接陵阳镇桥头店街道居民李军报案:当日上午,其在国有南阳林场大明堂营林区办事时,在路边捡到一头疑似“梅花鹿”的受伤小动物,请求帮助。
接警后,该所民警驱车前往李军家中,接上受伤的小动物后立即赶往青阳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经该站工作人员辨认,发现该头小动物确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属幼体,由于受伤,其生命体征虚弱。该站工作人员鉴于此情况,迅速联系到青阳县金鹿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运清,请予支持。李运清接到电话后,立即带着专业技术人员将受伤的梅花鹿带到该公司的养殖基地进行救助。经过四个小时的救助,受伤的梅花鹿幼体明显好转。至此,一场挽救梅花鹿生命的接力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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