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皖检发侦监字〔2014〕1号关于印发《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林业执法监督工作,2014年7月1-7日,县检察院刘胤南副检察长率该院破坏环境资源执法检查组一行莅临我县陵阳、石安、庙前、蓉城等森林派出所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县林业局汪树华副局长、县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各基层所分别查阅了2013年1月-2014年3月期间办理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行政案件,查阅了民警个人执法档案,重点查找了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无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检查结束后,刘胤南副检察长通报了具体检查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县森林公安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希望全体民警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更好地履行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的职责,更加有力地维护好林区生态安全和林区治安社会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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