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我县森林公安分局早部署、早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了五项措施,从严督查,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在节日期间未发生大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未发生涉林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由于防范得力,全县林区秩序稳定,森林公安干警在节假日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和安全事故。
一是节前县局发出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森林派出所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每天明确一名带班领导,安排足够的值班备勤人员,各森林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
二是要求各所在节日期间要加强接处警工作,遇重大紧急事项,在妥善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县局领导报告。
三是要求节日期间,全体民警要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规定。
四是加强警车管理,实行节假日警车封存制度,非值班车辆一律封存。严禁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县局督查组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全县各森林派出所值班备勤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各派出所值班备勤情况良好,未出现脱岗漏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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