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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阳森林派出所:认真开展案件评查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4-10-2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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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森林公安局统一安排和要求,陵阳森林派出所于2014年10月24日专门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了林业行政案件评查活动,对该所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办理的32起林业行政案件进行了逐一评查。评查活动中,该所采取交叉评查、多次评查的方法进行。每位民警均能认真对照《安徽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规定,评查每起案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案件的承办民警反馈,并立即予以整改。针对评查中发现的七类问题,该所全体民警经过讨论,制定了五项措施来确保今后该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好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

一、强化执法意识,全面树立法治理念

继续深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和“执法质量是森林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教育,提高全体民警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树立“程序公正”和“证据第一”的法制观念,筑牢法制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教育培训,显著提升执法能力

继续抓好执法民警的业务培训,尤其是新录用民警的业务培训,提升全体民警的业务素质。特别是要从实战出发,结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和测试,不断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三、强化法制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案件逐级把关审核制度,明确办案民警、兼职法制员、所负责人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四、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追究机制

严格执行《安徽省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现“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将案件质量与民警日常考核,记功评优、物质奖励等进行有机地挂钩。

五、强化执法监督,全力实现阳光执法

坚持警务执法公开,定期发布警务动态,将执法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执法执纪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评议,实现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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