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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规范木竹加工企业经营管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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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份以来,青阳县林业局组织林政科、森林公安分局、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局、林业站、森林派出所联合开展2015年度《木竹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管理,对全县131家执有《木竹加工企业年检许可证》的木竹加工企业开展联合大检查,依法规范木竹加工企业经营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一是开展联合检查。实行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行政许可、加工台账登记、年审和承诺制度,确保企业依规合法、木材来源和去向清晰、加工经营范围明了。采取联合大检查的方式,对全县木竹加工企业实行年检管理,重点检查加工企业依法经营加工情况;加工企业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厂址、加工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转让《木竹加工经营许可证》等行为;是否建立原材料进销台帐;调查核实企业的库存原材料、库存合法有效相关票据及加工企业原材料进销台帐是否相符。
    二是加强监管规范运行。成立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大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年检发证,对上年度已停止经营加工的不予年检,取缔加工许可资格;对未经允许擅自变更厂址、加工范围及未经允许擅自变更法人的,对转让《木竹加工经营许可证》的,对上年度违法行为超过三次的,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予年检发证。在木竹加工经营管理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木材加工经营依法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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