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我县森林公安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通过开展“三个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力争在促进林区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践中做出实绩。
一是把活动开展与森林公安重点工作相结合。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为保护原生态创先进,为经济发展争先锋。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党支部的作用,民警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各类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查处各类涉林案件,使林区群众见警率不断提高,有效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
二是把活动开展与森林公安效能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党建工作和森林公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规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措施到位。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创造力,优化内部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把活动开展与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相结合。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努力做到每个党员、民警学懂条令内容,吃透条令精神,熟悉条令要求,掌握条令标准,在工作中带头履行职责,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森林公安队伍,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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