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
坚持生态立县战略 打造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
“十一五”期间,石台县以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突出森林资源保护,因地制宜发展现代林业,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城乡造林绿化成果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人工造林面积达到3.6万亩,义务植树103万株,四旁植树102万株,封山育林28万亩。到2010年末,全县有林地面积167.1万亩,森林覆盖率82.13%,林木绿化率85.23%,活立木蓄积520.53万立方米。较“十五”末分别增加或提高了3.3万亩、1.44%、0.55%和36.09万立方米。先后荣获“全省退耕还林工程2008年度阶段性验收先进单位”、“全省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县实验小学被评为全省绿化模范单位,丁香镇红桃村荣获“全国绿色小康村”称号,横渡镇横渡村、小河镇郑村村等7个村荣获“池州市绿色小康村”称号,汪皖平、丁东成等5户荣获“全国绿色小康户”称号。2010年,被来自世界30个国家的60余位驻华使节及夫人推介为“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
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明显
加强对天然阔叶林资源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石台县先后出台了《木竹经营加工许可批准和监督管理办法》、《食用菌用材及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古树名木保护暂行办法》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划定国家和省级公益林82.68万亩,占林业用地的44.7%。同时把天然林保护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和村级主要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全面执行伐前设计制度和公路可视范围内林木控制采伐的规定,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禁止商品炭生产和外运,禁止薪材商品性销售,禁止珍稀植物和房前屋后桂花、香樟等大树采挖、外运。
森林质量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石台县以实施德援项目为契机,大力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引进先进的林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训了大批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提高了林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了森林质量。如丁香镇梓桐村封山育林山场经过8年来的封育保护,林地植被覆盖度已由原来的40%增加到85%以上,引来湖北、北京、湖南、云南、宁夏等地林业厅(局)来石台县参观学习,越南国政府及林业组织也到石台县就森林可持续经营进行了交流观摩,还赢得了参加中德财政合作南方森林可持续经营框架项目研讨会的国家局及南方各省林业厅领导及专家的高度评价。
林业防灾减灾工作扎实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宣传、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疫点的除治力度,建立了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及时清理枯死松树,开展检疫检查,对松树实行定点加工。通过开展“绿盾行动”、“森保行动”等专项活动,林区秩序进一步好转。五年来,共查处各类案件896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28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3.9万元。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0年石台县主体改革顺利通过省林改办验收。全县164.1万亩集体林地全部参与了林改,到户率90.4%,总宗地数达121707宗。被省政府授予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林业发展方向定位为生态林业、旅游林业、效益林业。目前,石台县已建成林业服务中心1处,木竹检查站人员工资已纳入县财政预算,林业综合执法正在试点,其他配套改革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自然保护工作成效突出。
湿地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了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新增目连山、杉山省级森林公园2处。建立了石台县古树名木数据库。加强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五年来,共查处破坏野生动物案件25起,救治救护野生动物100余只(条)。
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五年来,石台县依托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做大做强林业基地规模,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业村。其中,七都镇七井村、仙寓镇莲花村等4个村被授予“全省首批特色林业产业村。大力发展木竹精深加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木竹企业精深加工规模发展的意见》,鼓励与扶持木竹企业扩规发展。目前,全县拥有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2010年全县木竹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1亿元。森林旅游业蓬勃发展。形成了以牯牛降风景区为龙头,与周边峡谷游、河流观光游、岩洞游等共同发展的生态旅游格局。先后荣获“全省旅游经济强县”、“安徽省首届环境优美县”等称号,皖南山庄、石桥步桃花居等6家饭店荣获“安徽省森林旅游人家”称号。2010年全县共接待游客18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2.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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