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涉嫌滥伐林木罪畏罪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周某被石台县森林公安机关由福建省晋江市押解归案。现已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青阳县蓉城镇清泉岭村新桥组村民周某,于2010年3月份,在石台县七都镇新棚村三组以帮助李氏兄弟、杨某(另案处理)等三户砍山造林为由,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承包三户山场砍伐天然阔叶林烧制木炭销售,周某在承包后又转包给浙江省缙云县胡某等人砍伐树木烧炭,烧出的木炭由周某外运销售。现已查实已销售木炭20余万斤,销往青阳、南京等地,获取非法收入。
经现场勘查砍伐山场阔叶林树立木蓄积达261.2508立方米,因砍伐林木数量特别重大,涉嫌滥伐林木罪。案发后,周某畏罪潜逃。石台县森林公安机关随即开展网上追逃,2011年3月28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福建晋江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周某在畏罪潜逃后一个月就落入法网。(县森林公安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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