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推进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及省、市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近期起至年底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一是违法扣押、扣留、收缴、追缴涉案财物,以及超范围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收取保证金等问题。二是涉案财物保管措施不到位,未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登记不详,不按规定将保证金交到指定银行,不按规定移交统一保管等问题。三是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交、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坐支、挪用、私分、贪污、调换扣押物品,违规没收或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要求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0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0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及时发现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我县森林公安将按照治理工作要求,做好动员部署、排查清理、整改建制、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工作,全面清理执法办案中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各类问题。
此次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看,我县森林公安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基本规范,通过工作开展进一步增强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公正廉洁执法,规范财物管理,维护森林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石台县林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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