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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合肥专员办来石台县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1-09-0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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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8日,国家林业局驻合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潘虹处长和刘国荣副处长一行,在省林业厅资源处严敬光处长及池州市林业局汪力局长、叶见林副局长等人的陪同下,到石台县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7日上午,检查组传达了国家林业局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有关政策文件和考核办法,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刘会秋代表县政府所作的专题汇报,查阅了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相关档案资料。下午,检查组一行风尘仆仆先后来到矶滩乡政府、矶滩林业站、横渡镇河西村石桥步经果林基地和牯牛降张家宕管理点,在矶滩乡政府召开座谈会,视察矶滩林业站林改档案、看望林业站职工,在石桥步经果林基地走访农户,实地检查我县乡镇和基层单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监督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情况,国家林业局决定自2011年起开展专项年度检查,今年选定石台县等三个市县代表安徽省接受检查。责任制检查内容包括责任制建立、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等情况;检查方法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地检查和社会调查等。责任制检查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方法,总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中等,59分以下为差。检查结束后,国家林业局要把责任制考核结果将在全国通报。
    9月8日上午,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石台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情况通报会,经检查组综合考核评定我县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会上,潘虹处长对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目标责任制量化指标不细、宣传不深入、档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最后,潘虹处长对石台县县委、县政府为保护森林资源付出的艰辛和广大林农为生态建设作出的巨大奉献表示感谢,并表示要积极向国家林业局呼吁,对于石台这样特殊的县份,在政策、资金和项目上要予以重点倾斜。(石台县林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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