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台县丁香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县森林分局领导指示,称“本县辖区矶滩乡某某人驾驶一辆装运木材的货车在途经小河木竹检查站在检查员检查过程中,擅自将装运木材的车辆开走,逃避检查,请立即追查疑犯,依法处理”。
石台县丁香森林公安派出所接报后,在分局法制部门的协助下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根据证人提供的线索并分析该货车行径轨迹。5小时后,查实该货车已经驶到芜湖市境内,办案民警在分局领导的带领下立即驱车赶往芜湖,依法将违法行为人控制,经突审,违法行为人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在芜湖市经济开发区东信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将准备出售的木材予以查扣。询问中违法行为人说到:“我万万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被森林公安机关查到,违法的事情我再也不做了”。
依据森林法规定,石台县丁香森林公安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无证运输木材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并要求违法行为人在县林业局大门口和检查站醒目处张贴悔过书,以警示其他少数心存侥幸的木材商贩,要想经营好木材生意,必须合法经营,凭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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